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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缺席判决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1-11-18 14:34:57 0人浏览
离婚案缺席判决的条件
律师解答
离婚案缺席判决的条件具体如下:
1、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
2、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形;
3、离婚案缺席判决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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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丹律师

福建-福州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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