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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与单位制度不一致,约定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1-11-16 15:34:50 0人浏览
劳动合同约定与单位制度不一致,约定有效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约定与单位制度不一致约定有效,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诉讼法院会支持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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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律师
主办律师
罗杰律师

重庆-重庆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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