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带出国需要另外一方签字吗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带出国需要另外一方签字吗

更新时间: 2021-11-16 15:35:33 0人浏览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带出国需要另外一方签字吗
律师解答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带出国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另外一方签字的。因为带孩子出国,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对方的探视权。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来说,离婚后虽然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子女的监护权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对方仍然有探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刘琪律师
合伙人律师
刘琪律师

山东-济南

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继承、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97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