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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补偿金代通知金能共同主张吗

更新时间: 2021-11-15 14:15:28 0人浏览
双倍补偿金代通知金能共同主张吗
律师解答
双倍补偿金与代通知金二者是不能共同进行主张的。代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双倍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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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珠律师
沈秀珠律师

福建-漳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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