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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新领取标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4:56:42 0人浏览
失业保险金新领取标准
律师解答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的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社保经办机构可按其规定的标准来发放给失业人员失业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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