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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更新时间: 2021-11-12 14:57:12 0人浏览
私分罚没财物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律师解答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刑事责任会这样追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加重处罚。其中主要作为公家配发给个人的办公用品使用者,不宜按本罪定性处理,而宜按一般行政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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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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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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