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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如何构成的?

更新时间: 2021-11-12 14:57:13 0人浏览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如何构成的?
律师解答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数的安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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