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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

更新时间: 2021-11-11 15:06:23 0人浏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包括:
1、司法鉴定中心;
2、司法鉴定事务所;
3、法会司法鉴定事务所;
4、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限制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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