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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 2021-11-11 15:06:40 0人浏览
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律师解答
经济补偿金中的二倍工资计算基数,是根据劳动者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即未扣除社会保险费、税费等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总额,但不应包括: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津补贴、福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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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珠律师
沈秀珠律师

福建-漳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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