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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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监视居住措施期满的,适用的处理程序是: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是法律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制度,对于需要进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就行使监视居住程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被监视居住的人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来作出决定的,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在对犯罪嫌疑人采用监视居住时,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以及办理程序才可以。因此,想必大家想知
我想很多人都没有听过监视居住这个名词吧,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检法才可以做出的决定,办理这个也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那么大家知道办理监视居住的
论监视居住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如果触碰到法律道德的底线那么往往是需要付出法律的代价的,那么监视居住需具备哪些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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