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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出差期间失踪是否算工伤死亡

更新时间: 2021-11-11 15:07:17 0人浏览
公派出差期间失踪是否算工伤死亡
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公派出差期间失踪一般算工伤死亡。如果其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的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其亲属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法律依据
劳动者在公派出差期间失踪一般算工伤死亡。如果其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的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其亲属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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