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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存在哪些误区

更新时间: 2021-11-11 15:07:32 0人浏览
工程索赔存在哪些误区
律师解答
工程索赔中存在以下误区:发包人或业主不懂得合同管理与索赔的重要性;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不敢索赔;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的界线等。
法律依据
工程索赔中存在以下误区:发包人或业主不懂得合同管理与索赔的重要性;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不敢索赔;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的界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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