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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隐瞒生育状况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 2021-10-25 15:17:20 0人浏览
员工入职隐瞒生育状况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如果员工入职时隐瞒生育状况,公司不能因此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入职隐瞒生育状况并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不得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单方解除的,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如果员工入职时隐瞒生育状况,公司不能因此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入职隐瞒生育状况并不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不得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单方解除的,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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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川文律师
主办律师
刘川文律师

辽宁-沈阳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公司企业、继承、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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