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可以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更新时间:
2021-10-25
15: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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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欠款纠纷依法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包括:
1、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欠款纠纷依法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包括:
1、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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