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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更新时间: 2021-10-25 15:14:59 0人浏览
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律师解答
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的情形;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的情形;
3、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的情形;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法律依据
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的情形;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的情形;
3、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的情形;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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