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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22 17:40:05 0人浏览
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如下:
1、我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2、第14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如下:
1、我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2、第14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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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金堂律师
主任律师
尤金堂律师

吉林-松原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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