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分公司是否能够作为诉讼主体

分公司是否能够作为诉讼主体

更新时间: 2021-10-20 14:23:01 0人浏览
分公司是否能够作为诉讼主体
律师解答
分公司是不能够作为诉讼主体的,其不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分公司是不能够作为诉讼主体的,其不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