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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分割

更新时间: 2021-10-18 16:55:45 0人浏览
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解答
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若男女双方之间依旧存在夫妻关系,那么在分居期间获得的工资等财产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则不需要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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