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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怎么认定为参加非法集资

更新时间: 2021-10-18 16:40:56 0人浏览
财务怎么认定为参加非法集资
律师解答
财务人员如果属于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就认定为参加非法集资,且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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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言律师
主任律师
王胜言律师

天津-天津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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