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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09 10:00:12 0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法律依据是: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是指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时间剩余期限为59年。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用地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是四十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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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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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强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继承、婚姻家庭、建筑工程、互联网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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