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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09 09:56:51 0人浏览
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须存在违约行为;
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
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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