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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吗

更新时间: 2021-09-24 18:40:32 0人浏览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吗
律师解答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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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翔律师
孟翔律师

广东-佛山

擅长: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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