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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的补偿费的处理原则

更新时间: 2021-09-24 15:39:17 0人浏览
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的补偿费的处理原则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的补偿费的处理原则为: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一次性补偿费、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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