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交通事故> 扣留驾驶证的时限

扣留驾驶证的时限

更新时间: 2021-09-24 14:21:59 0人浏览
扣留驾驶证的时限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扣留驾驶证的时限规定为十五日。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何明孟律师
主办律师
何明孟律师

云南-临沧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继承

870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