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未成立公司的股份协议有效吗

未成立公司的股份协议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1-09-16 11:17:20 0人浏览
未成立公司的股份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成立公司的股份协议有效。如果公司设立成功,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成功前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所负债务,由设立成功后的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公司没有设立成功,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由发起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程国胜律师
主办律师
程国胜律师

河北-石家庄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案件、行政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

167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