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什么法定事由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什么法定事由

更新时间: 2021-09-16 11:16:19 0人浏览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什么法定事由
律师解答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事由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娄建军律师
合伙人律师
娄建军律师

辽宁-沈阳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征地拆迁、交通事故

4826
已帮助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