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9-15 18:13:26 0人浏览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解答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主要有如下几种:
1、夫妻未订立书面离婚协议或者对结婚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
2、离婚双方有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双方的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