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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1-09-15 18:05:00 0人浏览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有效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抵押质押担保期间,如果不符合法定期限则无效。担保合同中抵押、质押担保期间一般是不需要约定的,且约定的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抵押、质押是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存在,抵押、质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质押权才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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