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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罪名适用情况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9-15 17:28:58 0人浏览
骗取贷款罪罪名适用情况是什么
律师解答
骗取贷款罪罪名适用情况如下: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骗取贷款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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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烜墚律师
主任律师
张烜墚律师

天津-天津

擅长:刑事案件、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互联网纠纷、交通事故、行政纠纷、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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