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责任如何区分

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责任如何区分

更新时间: 2021-09-14 17:38:40 0人浏览
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责任如何区分
律师解答
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责任依据下列标准区分:
1、先合同义务是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法承担彼此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遵守信用义务。
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周运柱律师
副主任律师
周运柱律师

上海-上海

擅长:公司企业、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建筑工程、证券投资、合同纠纷

7766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