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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抵押房屋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5:04 0人浏览
转让抵押房屋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律师解答
转让抵押房屋的合同,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以登记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生效。若买受人认为出卖人未告知存在抵押,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买受人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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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莹律师
主办律师
金玉莹律师

湖北-黄冈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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