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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3:18 0人浏览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律师解答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是一种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社会车辆时占用公交车道、出租车专用车道、自行车专用车道的,一般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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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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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磊律师

湖北-十堰

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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