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补签合同日期应写什么

补签合同日期应写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9-10 11:02:52 0人浏览
补签合同日期应写什么
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补签合同的日期应写明实际补签的日期,以及由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名。如果补签的日期超过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前每月双倍工资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