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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及违约金

更新时间: 2021-09-01 11:10:57 0人浏览
第三人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及违约金
律师解答
第三人是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及违约金的。如果债权人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并且及时通知了债务人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时,第三人可向其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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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言律师
主任律师
王胜言律师

天津-天津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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