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交通事故>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3-05-17 09:26:17 0人浏览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其处理程序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其具体内容为:当事人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孙术校律师
主任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保定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10960
已帮助
咨询我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