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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8-31 08:50:46 0人浏览
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如下:
1、双方只签订了定金协议还未成立买卖合同,可以退房;
2、已签订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可以退房;
3、已签订合同且部分履行但卖方存在违约行为,可以退房;
4、已完成过户但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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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志律师
主任律师
李长志律师

安徽-芜湖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医疗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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