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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更新时间: 2021-08-31 08:50:42 0人浏览
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
关于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的。一般来说,公证并不是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规定,未经公证的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只要内容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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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航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刘航主任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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