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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 2021-08-24 18:55:09 0人浏览
撤销婚姻要带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撤销婚姻要带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请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书;
3、能够证明撤销事由的证据,比如受胁迫或者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证据;
4、其他证据材料和证人证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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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名取律师
主办律师
吴名取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行政纠纷、综合、债权债务、刑事案件、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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