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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决定的期间是多久

更新时间: 2021-08-17 08:41:29 0人浏览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决定的期间是多久
律师解答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决定的期间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如果前述机关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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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言律师
主任律师
王胜言律师

天津-天津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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