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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超过追诉时效要追责吗

更新时间: 2021-08-13 18:02:36 0人浏览
刑事诉讼法超过追诉时效要追责吗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超过追诉时效不要追责。《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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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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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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