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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7-20 09:07:13 0人浏览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律师解答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刑事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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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忠钦律师
主任律师
樊忠钦律师

山东-滨州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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