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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6-22 08:53:18 0人浏览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
律师解答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
2、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的款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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