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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更新时间: 2021-06-15 16:48:22 0人浏览
哺乳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律师解答
哺乳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哺乳期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除非是在劳动者主动辞职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者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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