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6-09 10:30:27 0人浏览
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律师解答
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的区别:聚众淫乱罪的犯罪主体是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组织卖淫罪的犯罪主体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聚众淫乱罪以寻求精神刺激为动机,组织卖淫罪以获利为动机;聚众淫乱罪不具有卖淫嫖娼的成分,组织卖淫罪限于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