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与虚假诉讼罪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1-06-07
08: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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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恶意诉讼与虚假诉讼罪的区别如下:
1、虚假诉讼的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而恶意诉讼是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
3、虚假诉讼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是诉讼相对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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