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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算呢

更新时间: 2021-06-01 09:22:06 0人浏览
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算呢
律师解答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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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炉律师
主任律师
朱金炉律师

福建-厦门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其他、涉外纠纷、互联网纠纷、证券投资、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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