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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工商登记股东还能以借款为由撤资吗

更新时间: 2021-05-18 08:44:58 0人浏览
未工商登记股东还能以借款为由撤资吗
律师解答
未工商登记股东不能以借款为由撤资。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未经登记的,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但股东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不能以借款为由撤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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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冬律师
主办律师
刘冬律师

吉林-长春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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