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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期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1-05-14 08:48:00 0人浏览
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期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
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期的规定:
1、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董事的选举和更换,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
2、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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