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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5-13 10:07:41 0人浏览
董事会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律师解答
董事会的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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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晓鹭律师
主办律师
贾晓鹭律师

辽宁-大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保险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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