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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5-13 10:07:41 0人浏览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企业经营项目符合法律规定;
3、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应当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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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晓鹭律师
主办律师
贾晓鹭律师

辽宁-大连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保险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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